梅兴保:应出台限制炒房的“T+N”年转让制度

2017-03-02 14:3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上证报两会报道组

  中国证券网讯 全国政协委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今日(3月2日)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地产调控应牢牢遵循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建议立即出台限制炒房的“T+N”年的交易制度,如规定房子在正常交易以后,必须在3至5年之后才能进行第二次交易。国家应制定从根本上制止房地产炒作的制度。

  “就像股票实施‘T+1’是为了防止当天炒作,而为了防止炒房,可考虑实施‘T+N’年的交易制度。我希望北上广先出台这项政策。”梅兴保说。

  摄影记者 史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