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长安福特实施垄断协议被罚1.6亿元,昔日利润奶牛如今成拖累

2019-06-05 17:03:00 来源:中证网 作者: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福特)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长安福特处以罚款1.628亿元。

  长安福特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和美国福特公司的合资汽车公司,长安汽车持有长安福特50%股权。

  受此消息影响,6月5日早盘,长安汽车股价直线下跌超5%,截至午盘报6.55元,跌幅3.53%。

  违反《反垄断法》 被罚1.628亿元

  2013年以来,长安福特在重庆区域内通过制定《价格表》、签订《价格自律协议》以及限定下游经销商在车展期间最低价格和网络最低报价等方式,限定下游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违反《反垄断法》关于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规定。

  调查过程中,长安福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相关行为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豁免情形。长安福特上述行为剥夺了下游经销商的定价自主权,排除、限制了品牌内的竞争,并实际削弱了品牌间的竞争,损害了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长安福特处以上一年度重庆地区销售额4%的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持续加强反垄断执法,有效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严肃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为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针对市场监管总局对长安福特处罚1.628亿元,长安福特回复媒体称:“长安福特充分尊重并坚决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就此次反垄断调查所做出的处罚决定,我们已经采取行动与经销商一起规范区域销售管理。同时我们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切实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昔日利润奶牛成拖累

  天眼查信息显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持有长安福特50%股权。

  长安汽车旗下参股控股公司包括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江铃控股有限公司、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等。

  在众多合资公司中,长安福特曾经被誉为长安汽车的利润奶牛,但无论是从销量,还是净利润,长安福特如今已经风光不再。

  5月10日,长安福特公布4月份汽车销量为14797辆,同比下降60.9%,1-4月销量为51597辆,同比下滑69.3%。

  事实上,长安福特的销量情况自2018年以后急转直下。

  从数据上看,长安福特对长安汽车的销量贡献已在短短三年内由2016年的95.75万辆、占比31.26%,跌至2018年的37.78万辆、占比17.67%,再到今年第一季度的3.68万辆、占比8.20%。经历了2016年的“高光时刻”,长安福特在随后的两年多时间里,销量下滑幅度超过六成,被奇瑞、比亚迪、广汽传祺等一众自主品牌中坚力量超越。

  2019年,除新款福克斯外,长安福特全系车型销量均在下跌,旗下中级轿车蒙迪欧、金牛座两款车一季度总销量仅为0.48万辆。

  销量的低迷直接带来净利润下滑,拖累了上市公司业绩。

  长安汽车2018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长安福特2018年营业收入为497.5亿元,亏损8亿元。而2017年和2016年,长安福特净利润还分别高达121.7亿元和181.7亿元。

  曾经的“利润奶牛”,如今直接变成了拖累。

  2018年财报显示,报告期内长安汽车营业收入663亿元,同比下滑17.14%;归属净利润6.81亿元,同比下滑90.46%;扣非净利润-31.7亿元,为近20年来的首次亏损。今年一季度,长安汽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0.96亿元,远低于2018年同期的净利润13.9亿元。其财报中明确提到,“投资收益大幅减少,主要系对长安福特的投资收益大幅减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