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流转将获突破 落实集体所有权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我国将深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尤其是在宅基地流转方面将有较大的突破。
具体而言,改革在实现形式上将类似于去年启动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重点是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与此同时,要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此外,还要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并允许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村集体对这部分农民的补偿。
到目前为止,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已经启动了两年多的时间。据了解,其核心是保障和丰富宅基地用益物权,构建完整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去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下称《意见》)再度明确提出,健全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各项制度。其中就特别提到了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落实宅基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增加农民财产收益。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此前介绍,这轮改革的亮点之一,就是按照所有权产权关系,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探索宅基地的有条件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的机制,同时还要稳妥审慎地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等。
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告诉记者,宅基地是农民一个重要的财产,由于农村的空壳化,很多宅基地得不到利用,房倒屋塌,满院蒿草,确实是资源的浪费。通过出租流转等方式,能把资源利用起来,将它盘活,对于增加农民收入,繁荣乡村,都是很有意义的。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也表示,从农村发展的角度来讲,宅基地过去没有市场属性,是“沉睡的资产”,农民拥有宅基地,人却在城市里打工,农民拥有巨大的资产却带不来任何的财产收益。这一块“坚冰”,其实不论是政府还是基层百姓,都希望能够打破,这也是目前农村最需要盘活的一份资产。
“不过这一步改革探索还是要小心,首先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是不能变的,但是使用权可以进行租赁,甚至占有权也可以有偿退出。”郑风田表示,无论是城市房地产还是农村宅基地流转都要保证房屋的居住属性,要出台政策防止炒作。农村因为过去没有这个市场,放开宅基地,就需要防止囤积土地,炒作土地。
朱启臻也表示,宅基地过去政策管制非常严格,应该给农民流转的自由,但要注意不要以盘活宅基地为由来剥夺农民利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告诉记者,完善农民宅基地管理制度,推动农民住房市场化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需要把握好制度相容、农民意愿和政府作为之间关系,千万不能强制农民无偿放弃农村住房,更不能让没有条件融入城镇的农民失去农村宅基地。
实际上,全国多个地区已经开始对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进行探索。四川省成都市去年下半年就决定在2017年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农户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机制,2020年底前要形成改革成果。在成都市三道堰镇青杠树村,为了鼓励农户积极腾退多余宅基地、宅基地面积较少的农户积极参与新村建设,村里以人均140平方米为平衡点,不足部分按每平方米30元的价格,向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交钱补足面积;超出部分,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予以收回,并按每平方米60元的价格补偿农户。
专家分析表示,目前宅基地退出的试点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就是现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法律和制度障碍。由于当前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偿流转,同时对农村宅基地实行严格管理,因此,尽管各地区在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中取得了成效,但是难以实现大的突破与创新。受政策法规的限制,宅基地使用权有偿流转成了缺少法律支撑的空架子,市场机制也难以进入农村宅基地退出系统中,政府主导下的宅基地退出机制难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此外,增减挂钩使得试点规模受限、操作困难,资金链条薄弱导致补偿资金来源不稳定,宅基地退出过程中农户该如何与政府实现“双赢”等,都是未来宅基地退出政策要研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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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时表示,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韩长赋表示,要抓紧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方案,指导地方开展清产核资,夯实改革基础。要继续开展试点,在已有的29个县(市、区)的基础上,准备再选择100个县(市、区)来扩大改革试点。
自2004年开始,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13年聚焦“三农”问题,成为中央重视农村问题的专有名词。业界预计2017年一号文件将于1月底或2月初发布,大概率仍将继续对我国农业问题进行部署。去年四季度以来,部分农业股走势呈现良好势头,在2017年首个交易周也表现活跃。分析人士建议,农业股行情仍可持续,继续关注一号文件主题机会,推荐农业“供给侧改革”主题,适当布局低估值绩优股。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地区政策倾斜力度加大,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加快,特别是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速发展,商贸流通企业纷纷挖掘农村市场,使实体经济和互联网在农村产生了叠加效应。一方面加快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的步伐,另一方面促进了“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这不仅扩大了农村消费,有效释放了农民消费潜力,成为拉动农村消费的重要渠道,而且带动了农民就业和创业,推动了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通过电子商务实现了脱贫致富。
在兵团党委委员、兵团副秘书长刘以雷看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场深刻变革,不能只动结构、不动机制。要把深化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作为根本途径,坚持市场化导向和企业化经营,推进种养加、产加销一体化,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农业机械化不仅是农业供给侧改革中降成本、提质量、增效率的重要手段,也是一片仍待深耕的潜力市场。
【机构研究】
【个股解析】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路线图明确 5年基本完成改革
2017-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梁敏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3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时表示,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等资源性资产66.9亿亩,各类账面资产2.86万亿元,大体上全国平均每个村是500万,东部地区的村有近千万元。
据介绍,农村集体资产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第二类是用于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第三类是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这三类资产都有改革的任务,但是要分类施策。
韩长赋指出,对于资源性的资产改革,就是要继续抓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久不变;对非经营性资产的改革,主要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探索集体统一经营的运行管护机制,更好地为集体成员和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
就改革重点而言,韩长赋表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将把集体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然后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
他同时强调,为防止外来资本的侵占,现阶段开展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要严格限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民所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流转要封闭运行。
韩长赋表示,改革首先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的村来开展,因为这些地方集体资产多,农民改革的呼声也高。从全国情况看,目前的改革主要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
农业部:抓紧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方案
2017-01-03 来源: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 从中国网获悉,1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副部长陈晓华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在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韩长赋表示,要抓紧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方案,指导地方开展清产核资,夯实改革基础。要继续开展试点,在已有的29个县(市、区)的基础上,准备再选择100个县(市、区)来扩大改革试点。
韩长赋还表示,准备组织一批农业部门特别是搞政策的干部到基层去调查研究、指导改革,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增强各级干部做好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抓紧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方案,指导地方开展清产核资,夯实改革基础。要继续开展试点,在已有的29个县(市、区)的基础上,准备再选择100个县(市、区)来扩大改革试点。还要考虑推动完善支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法律,要清理废除阻碍集体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还要开展改革的督导检查,要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落实改革责任,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