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34.8%

2019-05-09 08:08:34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余俊杰 董建

  国家网信办日前在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发布了《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报告(2018年)》。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1.3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4.8%。

  报告显示,我国创新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截至2018年底,全国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3.53万亿元,各类创新主体创新活力持续释放,我国创新指数在全球排名上升至第17位。

  报告指出,数字经济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2018年电子商务交易额为31.63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超9万亿元。农业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数字化新业态不断涌现,我国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6亿。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总额快速增长。

  报告中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7%,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3.9%。数据资源成为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信息消费已经成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杨小伟对记者表示,2018年,我国信息化整体水平持续提升,信息化践行新发展理念迈出坚实步伐,有力支撑了重大改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