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贷款拟实行最高发放比例要求制度

2016-12-27 11:31:5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高翔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高翔)由央行、银监会联合起草的《关于修改<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今天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修改为:汽车贷款发放实施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制度,贷款人发放的汽车贷款金额占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比例,不得超过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这里所称的汽车价格,对新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扣除政府补贴,且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与汽车生产商公布的价格的较低者,对二手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扣除政府补贴,且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与贷款人评估价格的较低者。

  第二十四条修改为,贷款人发放汽车贷款,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所购汽车抵押或其它有效担保。经贷款人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信用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