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批复31省市盐改实施方案 盐业改革推进提速

2017-01-03 15:3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1月3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复函原则同意河北、北京等31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复函提出,推进政企分开,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各地要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至此,31省(区、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全部获得批复。

  复函强调,盐业主管机构或食盐安全监管机构的行政职能与盐业公司未分离的,2017年6月30日前要编制完成省级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2017年12月31日前要实现分离。要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职能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职能移交时要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地带”,保障执法经费,确保食盐质量安全。打破行政壁垒,促进公平竞争。各地要健全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得设置行政壁垒,不得新设行政许可,防止排斥市场竞争和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

  复函还强调,保障食盐安全,做好风险防范。各地要把保障人民群众食盐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加快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好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边远贫困地区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碘盐供应财政补贴等工作,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风险防范机制。边远贫困地区及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的食盐供应可以指定由省级食盐批发企业负责兜底,但不得限制其他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在这些地区销售食盐。要加大打击制贩假盐力度,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确保食盐供应安全、质量安全,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政策影响】

  行业分析人士指出,由于我国食盐企业的产能远远大于需求量,改革后短期来看盐价或有下降。从长远来看,企业获得自主权后,将有更大动力填补市场空白,由此增加中国盐企的市场竞争力。

  行业专家表示,以前定点生产企业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只能把食盐卖给批发企业,由批发企业进行销售,而且有一定的区域限制。改革后,将改变这种批发企业的“独家销售”模式,盐业生产企业将更自主地进入市场。简而言之,食盐以前是“独家经营、计划管理、国家定价”,改革之后将更加灵活。

  中国食盐产能相当大,企业或通过“价格战”的办法来竞争占领市场,盐价很可能下降,这对广大消费者是好事。从国外产业来看,“竞争之下,盐业企业还会增加新品种,来满足不同消费需求。由此,整体来看,我国盐改应该会促进中国盐业消费的升级和增长。”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也认为,我国食盐生产能力充足,价格总体将保持基本稳定,盐改之后部分地区或有下降。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年产能约4800万吨,食盐年需求仅约1000万吨。

  值得关注的是,为了保证食盐生产质量,防止市场调节带来价格剧烈波动,有关部门将建立食盐信用管理制度,并考虑建立企业食盐储备制度等。A股中三友化工、兰太实业等上市公司,涉及食盐生产销售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