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上海总部:非银行金融机构也能从境外融入资金

2015-02-12 17:3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颜剑 王媛)中国证券网记者今日获悉,央行上海总部12日发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其中首先一个创新之处,即扩大了境外融资的规模和渠道,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自主从境外融入资金。

  央行上海总部表示,整体上,为落实中央精神,实施细则上调了经济主体从境外融资的杠杆率,企业的融资规模从资本的一倍扩大到二倍。

  而银行原来不能从境外融入人民币资金,在新的政策框架下,可以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等,也能从境外融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