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重申:保险机构应当做上市公司友好投资人

2017-01-24 18:48:3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黄蕾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黄蕾)为促进保险资金对上市公司经营发挥良好协同作用,保监会今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进一步提出:保险机构应当做友好投资人,要切实与上市公司股东和经营层沟通。保监会将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协调,及时通报保险机构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情况。

  对此,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证券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保险资金的发展壮大,保险机构已成为资本市场重要的投资者。但在最近的资本市场投资中,个别保险机构确实出现了一些“不友好”的做法。因此,规范保险资金股票投资行为,让保险资金做资本市场的“友好投资人”确实很有必要。

  实际上,保险资金做“友好投资人”对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和资本市场来说也是“多赢”之举。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协会相关研究表明,保险机构在股票市场投资的上市企业,大多为该行业中具有龙头地位或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公司。并且,根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协会对行业的调查,在所有险资举牌的案例中,94%以上的资金并没有控制上市公司或者成为大股东的想法,只是希望未来获取好的财务投资回报,成为“友好投资人”。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协会上述负责人表示,保险机构应该合力维护市场稳定,遵循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稳健投资的理念,从保险投资的规律出发,与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更充分地沟通,防范化解冲突,理性举牌,成为上市公司的友好投资人,让保险资金成为市场上真正的基石投资者。

  上述负责人同时强调:“保险资管机构要坚守依法合规、诚实守信、稳扎稳打的投资态度,要做市场的友好投资者,要追求长久的投资收益,多做与保险主业关联度高的事,少做甚至不做行业跨度较大、自己不熟悉的事,更不要有赚快钱、图暴利、一口吃成胖子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