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余:党委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

2017-02-26 14:14:5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严政

  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 严政)证监会主席刘士余26日上午在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方星海、赵争平一同参加。在谈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问题时,刘士余表示,中国证监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进行修订。同时他强调,在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公司党委是领导核心、政治核心。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表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必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此外,公司法第十九条对公司中党的组织、党的活动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他认为,在不同股权结构的上市公司中,党的组织承担的任务是不同的。在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当中,公司的党委是政治核心、是领导核心。在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当中,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落实好党的准则和党员权利,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刘士余同时表示,从上市公司的情况来看,有一个共同的现象,即不管是国有控股的还是民营控股或是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只要重视公司中党的建设,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而凡是搞坏了的公司,往往不注重公司党的建设,不注重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谈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问题时,刘士余表示,中国证监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进行修订。

  他说,在修订过程当中,既要对接国际标准,更要融入中国元素,特别是中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以期通过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推动各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党组织的架构、任务、规则。在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和外资企业中,现在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很注重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我们强调的是,在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党委是领导核心、政治核心,这一点上绝不能含糊。我相信我们广大的上市公司在这方面会有自觉的高度共识。”刘士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