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步森服份重组标的股东作出处分

2017-03-13 19:00:5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徐晶晶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徐晶晶)13日,深交所发布公告,拟对步森股份重组标的广西康华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多位股东进行纪律处分。

  公告显示,经查明,李艳、杜常铭、章楠作为步森股份重组标的广西康华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期间,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行为。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拟给予上述人员公开谴责的处分。

  同时,经查明,程米町、段春来、胡金沛、蒋燕、钱兆华、邵桂娥、申伟、唐革伟、薛伟、晏支华、张飚作为步森股份重组标的广西康华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期间,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行为。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拟给予上述人员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