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今年将实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2017-05-02 10:28:5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从辽宁省国资委获悉,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要求,辽宁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形成,首批试点企业初步确定,今年组织实施。

  据辽宁日报5月2日消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重要方式和重大举措。《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印发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辽宁省坚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着眼点,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上市、并购重组、新投资项目合资合作等途径,扎实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去年,辽宁省完成了中天证券和交投集团的增资扩股;稳妥推进能源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积极争取省属企业部分重点项目列入国家混改试点范围;资产证券化步伐不断加快,成大生物、铁强环保和倚天软件等一批符合经济发展新动能特征的新兴产业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作为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重要举措,辽宁省坚持试点先行,积极探索,稳妥推进竞争类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是注重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引入央企、外埠国企、民企等战略投资者,推进重点企业改制重组。积极推动一批地方国企与央企整合重组项目,加大辽宁省国企与央企的合作力度,拓展企业发展空间。二是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和科技服务型企业,以及主要业务符合辽宁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三是规范有序操作。坚持依法依规,不搞“大轰大鸣”和“一混了之”,严格把好审计评估、方案论证审批、债务处理、职工安置、产权交易、管理层收购等“六道关”,落实产权转让进场交易制度,并规范有序推进。

  今年,辽宁省认真学习贯彻“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各市将制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实施方案,省属企业将制定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