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苹果期货合约规则进入最后论证阶段

2017-05-14 18:03:5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宋薇萍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宋薇萍)记者5月14日从郑州商品交易所获悉,郑商所近日在陕西、山东等地就苹果期货合约制度规则进行了调研论证。下一步,郑商所将完善合约规则,尽快完成苹果期货的立项工作。
  郑商所近日还召开了第四次苹果期货规则论证会,中国证监会法律部相关负责人以及陕西等地地方政府代表、行业协会、果品产销加工企业等人士参加了会议。郑商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苹果期货合约及业务规则将遵循有助于国家扶贫攻坚战略、便于现货市场产业主体参与和严格防范交易交割风险三原则制定。
  2016年我国苹果总产量4380万吨,是除了瓜类以外产量最大的水果品种。苹果产业是中国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农业人口和产业从业人员数千万,产业年产值超过3000亿元。在农业部公布的122个苹果生产重点县中,有30多个是国家级贫困县,种植苹果是这些地区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
  不过,我国苹果生产主要以小、微农户为主。近年来,国内苹果价格波动较大,果农收益也由以前的稳定有利向亏赚轮换不定的态势发展。
  “苹果期货合约及业务规则是本着服务‘三农’,贴近企业需求和保障品种安全运行的原则,参考苹果产业现状和现货贸易习惯来设计的。”郑商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
  据介绍,与现有期货品种相比,苹果具有产业主体规模小、生产时间集中、存储条件要求较高等特点。因此,苹果期货合约设计在交易单位、基准交割品和替代交割品、交易月份、交割仓库布局等方面,将尽可能贴近现货市场,最大限度地方便相关市场主体参与。
  作为世界上第一个水果期货品种,苹果期货合约设计将市场整体运行安全作为重要设计原则,通过合理确定持仓限额、科学设计交割方式保证可供交割量等手段,保障苹果期货平稳运行,为有效发挥市场功能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