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2017年年底前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完成尽职调查

2017-05-19 17:3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据财政部网站19日消息,为了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尽职调查行为,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办法要求,7月1日起,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将对存款账户、托管账户、投资机构的股权权益或债权权益以及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年金合同开展尽职调查。这些账户不论金额大小,都应通过尽职调查识别账户持有人是否为非居民。

  金融机构在2017年年底前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完成尽职调查,2018年年底前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尽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