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率先出台绿色金融试验区细则 最高重奖2000万元

2017-07-11 20:42:4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朱文彬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朱文彬)广东省人民政府11日在广州召开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获批及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作为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核心,广州市花都区支持绿色金融和绿色发展“1+4”配套政策体系率先出炉。

  明晰四大定位

  不到一个月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广东、江西、浙江、贵州、新疆5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6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也联合发布了上述区域的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

  《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广州市首个经国务院批准建设的金融专项试验区,也是华南地区唯一一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方案》提出,在广州市花都区率先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力争5年内基本建立综合服务辐射周边、工作机制灵活有效、风险防控稳健有序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促进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等领域探索形成特色鲜明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和成功经验。

  “广东选择广州市并以花都区为核心建设试验区具有四大定位,即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试验田、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协调发展的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发展的新平台、‘一带一路’建设的助推器,对广东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广东省政府党组成员陈云贤表示,广东省将成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省、市、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李升高说,下一步,广东金融系统将加强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及有关部门的协调,进一步加大对绿色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对辖内金融机构的引导,多手段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综合运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积极争取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依托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提高绿色企业融资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绿色领域。

  “1+4”细则出炉

  据了解,广州市花都区出台的“1+4”政策文件,涵盖80条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细则。其中“1”是主文件——《广州市花都区支持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共10条。“4”是子文件,包括《广州市花都区支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实施细则》、《广州市花都区支持绿色产业创新发展实施细则》、《广州市花都区支持绿色企业上市发展实施细则》、《广州市花都区支持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细则,落户于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企业,将在资金奖励、上市支持、产业扶持、简化审批、创新服务等多个方面受益。

  其中,对于绿色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将给予重金奖励,法人金融机构落户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励,金融市场交易平台最高给予500万元落户奖励,绿色企业落户最高给予1200万元奖励。

  在全力支持绿色企业上市方面,政策将对在境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绿色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给予80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上市企业前两年按照其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80%,后三年按照50%给予奖励,对在试验区培育的上市企业,每年按照其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50%给予奖励。

  此外,广州市花都区还将对绿色金融人才予以重金奖励及最高300万元的住房补贴,从2017年起,该区还将连续五年从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发展,并通过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同时建立绿色快速审批通道、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