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申购时代 上市公司股东首现违规减持可转债

2017-11-27 22:2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孙忠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孙忠)可转债并非提款机!嘉澳环保今晚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顺昌投资27日违规清仓所配售可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于2017年11月1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嘉澳转债”)18.50万手(18500 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桐乡市顺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昌投资”)配售嘉澳转债人民币82595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4.65%。

  27日,嘉澳环保接顺昌投资通知,2017年11月27日,顺昌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其所持有的嘉澳转债82595000元,占发行总量的44.65%,成交金额99493267.6元。本次出售后,顺昌投资不再持有嘉澳转债。

  但是此次抛售违反了交易所关于可转债减持规定。

  公司称,因顺昌投资工作人员不熟悉可转债出售规则,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债券达发行总量20%以后,每增加或减少10%时,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11.8.2: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量20%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所报告。

  顺昌投资表示,作为嘉澳环保控股股东,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件影响的严重性,加强对国家证券交易相关法规的学习,提高守法合规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违规事项的再次发生,并就本次违规减持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顺昌投资认识到违规减持事实后,第一时间出具书面承诺:在本次减持资金到位后30日内,将超出已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总量20%以上的部分的减持所得,计9329054.8元无偿上缴至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