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公布现金贷整治七原则

2017-12-01 18:0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见习记者 张琼斯

  中国证券网讯(见习记者 张琼斯)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1日在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上公布了银监会对现金贷的下一步整治原则。

  冯燕表示,下一步,在前期P2P现金贷业务整治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在机构层面主要是从纠偏网络小贷、规范持牌金融机构合作行为、完善P2P现金贷业务,以及打击取缔非持牌放贷机构等四个维度进行规范。

  银监会将按照问题导向原则,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在业务层面从降低高息费,打击不当催收、严禁多头借贷、以贷养贷、高杠杆和加强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来进行规范。

  据冯燕介绍,现金贷业务还将纳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畴,相关的整治要求将形成文件,于近期下发。银监会对现金贷的整治工作包括7条原则:

  第一,要求发放贷款的主体必须持有放贷业务相关牌照,对于没有经过批准的非法放贷业务和机构,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取缔。

  第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的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该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禁止发放违反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

  第三,各类机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第四,各地的小贷公司监管部门不得新批设网络小额公司,不得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并对存量的机构和业务集中进行规范、整顿。相关部门正在起草网络小贷公司风险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

  第五,各类机构要遵守了解客户的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危机。

  第六,各类机构应当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

  第七,各类机构要加强客户信息的保护,不得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者泄露客户个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