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受让不满六个月违规减持 两投资人遭上交所处分

2018-02-04 20:35:0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晓宇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晓宇)近期,个人投资人邵某及华夏人寿自有资金某账户因从上市公司大股东手中受让部分股份,在受让不满六个月的前提下,通过二级市场卖出股份,违反了减持相关规定,故被上交所实施限制账户交易卖出相关股票6个月的纪律处分。

  2017年11月15日,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通过大宗交易从华远地产第二大股东——天津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手中受让减持股份3000万股。2018年1月12日,华夏人寿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受让获得股份中的753.23万股。

  个人投资者邵某在2018年1月9日至1月1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受让伊利股份大股东减持股份563.32万股,并在受让后的首个交易日通过竞价系统卖出部分股票。此时,上交所明确告知邵某,根据减持相关规定,伊利股份大股东混合持股,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563.32万股为受到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邵某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邵某不听劝阻,继续卖出,1月10日至1月15日累计卖出353.32万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上述投资者违反了减持规定,且违规减持情节较为严重,因此,上交所分别对两名投资者采取了限制账户交易卖出相关股票6个月的纪律处分。与此同时,上交所还将通报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