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未实施现金分红有四方面因素

2018-02-05 17:4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祁豆豆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祁豆豆)2月5日,上交所召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标准股份董事长朱寅就公司2012年-2016年未实施现金分红的原因予以说明。

  朱寅表示,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主要有四方面的因素:一是行业因素。公司所处的缝制行业是完全竞争行业,2010年行业阶段性高峰过后,业内公司普遍经营发展困难,进而导致了以价格为主导的恶性竞争,公司也不能幸免。在此过程中,公司做了很多努力,诸如产品结构调整、生产成本控制、母子公司资源协同整合、销售体系优化等等,但结果不尽如人意,主业未能实现盈利。

  二是财务因素。朱寅指出,单纯从财务报表上看,2012年以来公司确实有3年净利润是正的,表面上有条件进行现金分红,但盈利的来源是资产处置产生的收益,不具有持续性,若进行现金分红,无异于杀鸡取卵,会对公司后续经营的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并且,《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利润不得用于现金分红”。

  三是投资因素。朱寅称,本着持续发展和主业振兴的理念,公司对标准海菱和标准欧洲进行投资,支持其转型升级和创新研发,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将资金投入到再循环中,也算是为投资者的长远考虑。从结果来看,投资反馈是正向的。标准海菱在厚料领域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进入标准体系后毛利水平持续提升。标准欧洲的研发成果走在行业前列,销售额也逐年增长。

  四是股东因素。朱寅表示,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也是得到大股东的理解和支持的。鉴于公司的发展现状,公司大股东标准集团表示,要支持公司持续发展,尽快通过调整转型扭转不利局面,可以将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待走出困境后再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