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调整部分地区商业车险自主定价 七地区纳入调整范围

2018-03-14 13:2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陈婷婷

  中国证券网讯 3月14日,中国证券网获悉,保监会于近日下发《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在四川、山西、福建、山东、河南、厦门和新疆七地调整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范围。其中,四川自主系数(包括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放开至“双65”,低于此前深圳的“双70”。这意味着,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能享受到更大的折扣。

  通知显示,在四川保监局辖区,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65- 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65-1.15。 

  在山西、福建、山东、河南、厦门保监局辖区,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70-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 0.70-1.15。

  在新疆保监局辖区,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75- 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

  保监会表示,此举能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上述地区财险公司拟订商业车险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经过保监会批准后使用。

  据了解,目前影响车险保费的因子有基准保费和费率调整系数。其中,费率调整系数包括由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等。2015年6月,保监会在黑龙江等6个地区启动商车改革首批试点,2016年1月试点扩展到安徽等12个地区。2016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被业内称作是“一次车险费改”。

  一次费改后,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浮动空间,即全国范围内自主核保、渠道系数浮动区间分别为0.85-1.15,深圳地区为0.75-1.25。

  2017年6月8日起,保监会继续扩大财险公司定价自主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此次调整被称作“二次费改”。这次费改进一步深化了改革,自主渠道系数下限下调到0.70-0.75,自主核保系数下调到0.70-0.85。(陈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