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IPO获通过 发审委问了几大问题

2018-04-04 20:15:3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兴彩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兴彩)据证监会官网4月4日披露,证监会发审委2018年第57次发审委会议于4日召开,宁德时代首发获通过。

  记者查阅,宁德时代于2017年11月3日递送了IPO招股书申报稿,证监会于11月10日进行了预披露。2018年3月9日,证监会披露了对宁德时代的反馈意见,3月30日,证监会披露将于4月4日对公司首发进行审核。今日成功闯关。总体而言还是速度很快。

  根据审核意见,证监会发审委从五个方面追问了宁德时代如下几大问题:

  首先,针对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宁德新能源、TDK等之间的关系。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新能源科技、TDK之间的历史渊源,公司目前是否为TDK实际控制,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形式的利益安排;公司自设立以来与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在品牌、商号、交易、资产、人员、技术、获取客户等方面的关系,对公司独立性是否产生影响;宁德新能源转让公司股份以及TDK战略调整,退出动力电池业务的原因;曾在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任职的公司有关人员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止的情形;公司与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知识产权相互许可又共同开发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向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的必要性和价格公允性;TDK、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与公司的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其次,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但2016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大幅提升,2017年则有所下滑。对此,证监会要求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国家政策、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等,说明报告期内盈利能力快速增长、行业地位迅速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新能源汽车产业政府补助逐步退坡对动力电池行业及公司的影响,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结合动力电池技术发展路径、新能源汽车其他动力来源、电池技术换代或重大技术革新情况等,说明公司在技术、研发、市场等方面面临的风险和挑战;说明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应对措施。

  第三,公司分别在2016年1月、2016年7月以及2017年6月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对此,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同时期机构投资者认购公司股份的条件、价格计算依据;员工持股计划确认股份支付的计算依据是否公允,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股权激励成本在5年内分摊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第四,TDK下属公司东莞新能德于2016年3月将所持有的普莱德25%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又于2017年4月将其中23%股权出售给东方精工。对此,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一年内收购普莱德股权后又转让给东方精工,且前后两次交易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其合理性;与普莱德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价格公允性。

  第五,针对公司2017年其他业务收入中存在向新能源科技技术许可使用收入的事宜,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将技术许可费收入计入经常性损益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