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副省长:四举措将自贸区建成深化两岸交流合作重要窗口

2018-05-24 13:06:5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宋薇萍 王宙洁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宋薇萍 王宙洁)福建省副省长郑新聪24日在出席国新办发布会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下一步,福建省将坚持以国家领导人对台工作重要思想引领新时代对台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的要求,努力把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前沿平台。主要在四个方面:

  一是创新产业合作新机制。主要在电子信息、石油化工、金融、文化创意和健康养老等领域培育生成一批新项目、好项目。

  二是建立通关合作新模式。扩大对进口台湾商品实施“源头管理、快速验放”的种类,这是我们的经验;源头管理快速验放,对“小三通”客轮进出港、台车临时入闽进一步提供便利。

  三是打造创新创业新平台,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就业、生活的台胞在医疗、融资、购房、住宿等方面享受大陆居民同等待遇;台湾企业在科研经费申请等方面享受大陆企业同等待遇。

  四是拓展交流交往新渠道,开展台胞参与社区治理试点,构建两岸融合示范社区;拓宽厦门—金门、马尾—马祖合作领域。让改革试验的成果惠及更多的两岸业界和民众。

  郑新聪还表示,福建省将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加快落实国务院新印发的《自贸试验区深化方案》,把福建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开放合作的新高地。

  针对深化方案当中提到的闽台金融合作的内容,郑新聪表示,“福建自贸试验区设立挂牌运作以来,充分发挥我们与台湾在地缘、人缘、文缘、商缘、法缘等方面的优势。在投资、贸易、资金和人员往来等方面积极先行先试,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包括率先在50多个服务贸易领域(包括金融)扩大对台开放,率先探索实施台资企业与福建企业同等待遇(融资等),率先探索实施台湾同胞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挂牌三年以来,新增台资企业和合同台资额数额都比较大,现代服务业占到90%以上。”

  下一步,福建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制定的对台31条措施等一系列惠及台企、台胞的举措,用好中央赋予福建省的先行先试政策,大力引进台湾地区的人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利于台企、台胞发展成长的良好条件。目前已经研究储备了一批这方面的政策措施,并将择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