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正式发布《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

2018-06-15 19:2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扩大开放,支持创新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存托凭证试点安全高效启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今日正式发布《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则》对存托凭证试点登记、存管和结算业务进行了规范,为创新企业发行存托凭证试点奠定了制度基础。

  需要说明的是,适用范围方面,《规则》主要对创新企业发行存托凭证相关登记结算业务进行了规范。收费标准方面,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收费标准原则上比照人民币普通股票(以下简称“A股”)相应收费标准执行,原A股按面值收取的费用均调整为按照份额收取,单位相应调整为“元/份”,费率不变。质押业务方面,试点初期,本公司暂不受理存托凭证质押登记业务,相关规则另行制定。

  下一步,中国结算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在《规则》框架下,进一步发布存托凭证业务指南,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准备工作,确保创新企业发行存托凭证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平稳落地、稳健运行。

  在答记者问中,中国结算表示,投资者通过现有人民币普通股票(以下简称“A 股”)账户参与存托凭证交易结算业务,不需要新开立证券账户。此外,试点阶段,投资者所持有的中国存托凭证,只能在 A 股市场交易,暂不允许跨境转换为境外基础证券,也不可以提取为境外基础证券的纸面股票。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