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拟强化券商风险管控能力

2018-08-21 08:1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讯 香港证监会正在针对证券市场交易高杠杆的问题推出积极措施。日前,香港证监会就证券保证金融资活动的指引文件展开为期两个月的市场咨询,拟强化券商在开展保证金融资业务中的风险管控能力,并遏制保证金融资活动乱象。

  据上海证券报8月21日消息,现行的证券保证金融资监管制度设立于2000年,这些制度属于纲领性、原则性文件,对于券商执行起来存在一定难度。因此本次香港证监会拟推出《证券保证金融资活动指引》,建议为七个主要风险范畴提供定性指引以及定量基准,从而让券商能够有效遵从。

  具体而言,香港证监会此次拟推出的《指引》规定,券商保证金贷款的总额,应控制在保证金贷款总额相对其资本金倍数的2倍至5倍之内,这其中的资本金包括券商的股东资金和任何未偿还的香港证监会核准后偿贷款。

  券商还应根据客户的收入与资产证明等情况来确定其信贷限额,还要将一组关联保证金客户内所有客户承受的信贷风险合并计算。在券商的保证金借贷政策中,还要清楚记录券商在计算其保证金客户信贷限额时将会使用的方法及拟考虑的因素。

  在证券抵押品集中风险的监控方面,《指引》文件提出,券商应设定审慎的证券抵押品集中风险限额,避免风险过度集中,为一项证券抵押品或一组高度互相关联的证券抵押品设定集中风险限额时,券商应考虑其自身的流动资金和资本情况、以相关证券做担保的保证金贷款或贷款组合的风险状况、相关证券的质量、客户对相关证券持股量占该证券总发行量的百分比、客户在高度相关联证券抵押品中的合计持股量等事项。

  此外,《指引》还为证券抵押品的扣减率提供更清晰的指引,规定券商执行有关追缴保证金通知的具体政策,并定期对自身速动资金盈余及流动性压力等进行测试。

  中泰国际研究部副主管赵红梅告诉记者,此次两个月的咨询文件,主要是针对孖展总额、抵押品和客户过度集中等问题进行指引,相关细则可以降低券商的风险,但同时也会影响到一些券商的收入来源,尤其是资本金较弱的中小券商。

  “相关指引的出台,将加速香港券商业的优胜劣汰,提升券商行业的集中度。”赵红梅表示,市场层面,相关政策的出台对券商板块短期有一定的利空影响,因为融资成本本来就已经随着加息周期在上升了,但长远来说将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