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发文:辖区企业IPO奖励400万元

2018-09-17 22:2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韩远飞

  上证报讯(记者 韩远飞)9月17日,沈阳市政府发布《沈阳市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金奖励辖区企业IPO。

  根据通知,沈阳市政府将对在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辖区企业奖励400万元。奖励分阶段拨付,对在辽宁证监局申报辅导备案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对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材料的企业奖励200万元;对完成上市的企业奖励100万元。企业在境内借壳上市,比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给予奖励。对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或借壳上市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400万元,在境外其他地区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对成功登陆新三板的挂牌企业,按照挂牌和融资2个阶段进行奖励。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奖励100万元(股改已奖励金额予以扣除);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的,按照股权融资金额的3%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标准板(创新层)挂牌的奖励20万元(股改已奖励金额予以扣除);对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的,奖励20万元。

  按照计划,到2020年,将实现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到500家以上,市场化遴选建立200家优质上市后备企业库,力争实现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80家以上,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50家以上;到2022年,力争实现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60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