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宪春:地方政府专项债纳入社融 更能全面反映金融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

2018-10-18 18: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黄紫豪

  上证报讯 2018年9月起,人民银行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对此,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研究中心主任许宪春认为,今年8月份以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加快,对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的接替效应增强,是在银行贷款、企业债券之外对实体经济提供的融资支持,当前将其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更能全面反映金融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

  “社会融资规模指标自2011年推出以来,在金融宏观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宪春表示,近年来,我国金融创新迅速发展,相关金融制度安排变化加快,因此,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为进一步全面反映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有必要对社会融资规模统计进行调整。

  与此同时,许宪春指出,此举符合国际“广义信用”统计理念。2008 年金融危机后,为适应系统性金融风险测度和宏观审慎管理的需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建立了“广义信用”统计框架。

  他介绍称,IMF的“广义信用”统计框架比较宽泛且具有灵活性,融资方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非金融性公司、住户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非居民部门,IMF同时建议各国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统计指标。国际清算银行(BIS)和欧洲中央银行(ECB)均开展了与“广义信用”相对应的统计。

  “我国的社会融资规模是在国际‘广义信用’理念下建立起来,并根据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操作和宏观审慎管理的需要,着重关注金融为实体经济提供的资金支持。”许宪春表示。

  据许宪春介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用途是有现金流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收费公路、轨道交通、棚改等),大多为金融机构持有,反映了金融对经济建设的资金支持。根据国民经济核算“概念与实质并重”的处理方式,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具有合理性。(黄紫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