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综合改革“第二季”:发行并购制度更灵活,优秀做市商还能拿“红包”

2018-10-26 21:08:52 来源:中国证券网微信公众号 作者:马婧妤

  新三板市场综合改革“第二季”来了!

  在2017年底综合改革“第一季”着力于市场分层管理、交易制度改革和信息披露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此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全国股转公司”)也确定了三大综合改革抓手:优化新三板股票定向发行制度、完善并购重组制度、建立做市商评价机制。

  今日,证监会还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适用意见,明确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人数不再受35人限制。同时,允许不符合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资产持有人,以受限投资者身份买卖其所认购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

  此次,新三板推出的综合改革中,完善定向融资制度是重要内容之一。

  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发行制度仍是“存量制度优化”的一部分,旨在完善市场定向发行融资制度,巩固和发挥“小额、快速、灵活、多元”投融资机制的优势,进一步提升新三板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能力。

  2013年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融资制度建立以来,挂牌公司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对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促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完善直接融资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展,股票发行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市场主体普遍反映,现行发行规则在流程优化、程序简化、效率提升等方面仍有改进空间。具体问题包括三类:“串联式”审查机制,导致募集资金实际闲置时间较长,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原则性较强,但灵活性不足;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不太适应中小微企业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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