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 亏近20万被罚6万

2018-11-27 19:2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卢丹

  上证报讯 11月27日,重庆证监局对长城证券从业人员罗媛媛借用其父证券账户违规持有、买卖股票一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罗媛媛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6万元罚款。

  虽然《证券法》明确规定了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禁止性规定和罚则,部分抱有侥幸心理违规炒股的“业内人”仍是跃跃欲试。为了逃避监管,使用非本人名下的“马甲”账户进行操作是他们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套路。

  经查,2016年9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当事人罗媛媛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在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童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借用其父亲罗某清证券账户违规持有、买卖股票,累计买入金额1706.3万元,累计卖出金额1676.4万元。因计算期末罗某清证券账户尚持有股票,上述期间违规买卖股票累计账面盈利金额为-19.6万元。

  罗媛媛的上违法事实,有劳动合同、履历资料、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证券账户委托流水、成交流水、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

  综上,重庆证监局责令罗媛媛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6万元罚款。(卢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