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修订债券上市挂牌规则

2018-12-07 17:27:4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赵一蕙

  上证报讯(记者 赵一蕙)上交所12月7日在其官方网站宣布,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发布实施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以下统称“上市挂牌规则”)。

  此前,上交所于去年下半年着手启动上市挂牌规则的修订工作,并于今年5月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此次修订,共收到来自有关单位及投资者的具体反馈意见近50条。上交所表示,此次修订除了规则体例及结构的调整外,重点对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完善。

  一是加强一线监管,切实提升监管效能。主要体现为,将自律监管对象拓宽至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以及提供有关服务的专业机构及其人员,并增设了现场检查等监管方式及收取惩罚性违约金等措施,促进各市场参与人归位尽责,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二是规范债券预审核规程,强化申报即纳入监管。通过设置专门章节强调了上市预审核、挂牌条件确认环节的监管要求,进一步明确债券预审核的权限、申请文件要求、自律监管权限及期后事项报告等事项,落实“申报即纳入监管”的预审核要求。

  三是健全信息披露和存续期管理安排,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包括进一步丰富和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夯实信息披露义务人责任,明确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资质要求;细化受托管理人的尽职调查、风险管理、补位披露、风险提示等职责,优化持有人会议制度安排,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及持有人权益保护。

  四是规范债券停复牌行为,保障债券市场平稳运行。此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债券停复牌的适用情形,确保债券交易的连续性,并细化停牌期间的信息披露、风险排查等要求。

  五是做好衔接协调,健全交易所债券自律规则体系。吸纳了近年来新发布的相关规则要求,明确可交换债券、可续期债券等特定品种债券的监管规定,进一步完善债券交易转让机制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