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信托说明质押国盛金控股票用途:补充流动性

2018-12-07 19:1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徐蔚

  上证报讯 12月7日,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江信托”)回复深交所关注函,对质押国盛金控股票一事进行了说明。中江信托称,该笔质押的具体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性。

  近日,国盛金控公告称,公司获悉股东中江信托质押公司1.25亿股份,但经多次提示,中江信托一直未就质权人和用途做出反馈。与此同时,国盛金控还提示,此次质押的股份可能出现影响此前重大资产重组中业绩补偿的风险。随后,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中江信托对此次质押的用途、存在的风险以及业绩承诺情况等作出具体说明。

  中江信托为国盛金控单一第一大股东。截止2018年11月23日,中江信托所持股份被质押数量合计为3.4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7.53%。

  12月7日,中江信托在回复深交所的问询中表示,上述质押的具体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性。中江信托称,今年以来,公司受各种因素影响,营业总收入及利润总额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资金流动性较为紧张,多款信托产品出现逾期,投资者本息未能足额按时兑付,引发投资者焦虑不安;目前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化解流动性风险,是公司当前的首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此外,2018年7月,中江信托为获得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托业保障基金”)1年期流动性支持6.8亿元,担保措施为以其所持的国盛金控股份进行质押,质押数量为无限售流通股1907.6万股,首发后限售股1.9亿股,合计2.1亿股。中江信托称,目前向信托业保障基金申请的流动性支持,均在按合同正常履行,未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置质押物情形,也未接到信托业保障基金要求处置质押物的通知。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江信托回应称,因为无法取得最终的国盛证券财务数据,所以无法计算可能承担的业绩补偿金额及股份补偿数量。业绩补偿协议与股票质押属两个不同的法律行为,不能简单地作出股票质押必将影响业绩补偿的论断。

  在中江信托回复关注函的同时,光大证券和恒泰长财证券作为此前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发布了暂无法出具核查意见的说明。公告称,截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由于中江信托未按独立财务顾问要求提供相关核查资料,独立财务顾问暂未完成相关核查工作,暂无法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上证报注意到,中江信托正处于股权变更期。此前,中国银保监会已作出同意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中江信托71.3005%股权的批复。(徐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