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有更严格要求

2018-12-08 10:14:3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讯 12月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版《登记须知》丰富细化为十二项,进一步明确股东真实性、稳定性要求;厘清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边界,强化集团类机构主体资格责任;落实内控指引,加强高管及从业人员合规性、专业性要求;引入中止办理流程、新增不予登记情形。

  一段时间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常见不合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虚假出资或抽逃资本;二是股权代持行为;三是股权架构不稳定;四是关联方从事冲突业务潜在风险;五是集团化倾向。

  新版《登记须知》细化了拟登记机构从股权架构、基本运营到从业人员等各方面要求:

  一是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出现的股权代持、交叉持股、竞业禁止、同业竞争、履职能力、集团化倾向等集中问题,从运营条件、从业人员、出资人、关联方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私募登记。

  二是提升自律管理效能,引入中止办理流程。

  三是防范冲突业务行业风险外溢,新增不予登记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