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讯 东方证券12月16日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亚洲”)《无意延长合资期限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按照公司与花旗亚洲于2011年6月1日签订的股东协议之规定,花旗亚洲希望不再延长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的合资期限,将其持有的东方花旗全部33.33%股权,以东方花旗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乘以其出资比例的价格转让给公司。 (朱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