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诉讼两融客户要求偿还5121万元

2019-01-31 21:1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孙越

  上证报迅 1月31日中国银河发布公告,公司作为原告近日向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其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公告称,被告葛洪涛在银河证券开展融资融券交易。因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且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追加担保物,公司根据双方签署的《融资融券合同》的相关约定,对葛洪涛的信用账户执行了强制平仓措施。

  对平仓后未予偿还的融资负债,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葛洪涛偿还融资本金,支付融资利息、罚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合计人民币5121万元。

  证监会官网31日公开发布信息称,证监会正指导沪深交易所完善融资融券交易机制,融资融券业务现行的130%强制平仓线拟取消,改为由证券公司与客户自主约定最低维持担保比例。(孙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