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 | 监管部门酝酿差异化监管 鼓励保险服务乡村振兴

2019-03-07 14: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黄蕾

  上证报讯(记者 黄蕾)上证报记者今日从相关渠道独家获悉,就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监管部门提出金融行业应回归本源,坚守定位,持续优化服务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创业产品和服务模式,不断完善差异化监管政策等多项要求。其中,保险机构要强化风险保障功能,持续扩大保险资金在乡村振兴中的投入;保险业还将推进组建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扩大保险产品试点范围,酝酿实施保险服务乡村振兴差异化监管等。

  具体来看,一是保险机构要强化风险保障功能。聚焦提质增效,推进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农村地区疾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风险的保险保障水平,持续扩大保险资金在乡村振兴中的投入,依法合规稳妥推进保险资金支农支小融资业务试点。加大建立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推进组建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完善多层次的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涉农类保险综合费率逐步稳定在合理水平。

  二是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发展农机保险。推进奶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加农业保险承保农作物和畜产品品种,扩大承保农作物播种面积和森林保险覆盖面积。

  三是创新金融产品。探索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农户信用保证保险贷款等银保合作产品。研发符合农民实际需求的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产品。

  四是扩大保险产品试点范围。深入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和“保险+期货”试点,稳步开展生猪和蔬菜价格保险试点。鼓励各地开展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试点、设施农业保险试点,扩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

  五是重点抓好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工作。提高保险保障水平,落实好降低保费的要求,对深度贫困地区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的保险费率在已降费20%的基础上再降低10%至30%。

  六是实施保险服务乡村振兴差异化监管。加强涉农类保险产品管理,研究涉农类保险产品分层管理,不断提高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进农民大病保险继续免征保险保障金工作,研究探索豁免农民大病保险等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反洗钱义务的合理性。协调推进涉农类保险业务纳入央行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