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科创板问询回复防止“挤牙膏式”或“闯关式”信披

2019-04-23 18:54:3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赵一蕙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赵一蕙)上交所今日在就科创板首轮问询及回复情况答记者问时,就正在准备回复的相关各方,着重提出三点要求。

  截至4月23日下午,有3家企业提交了首轮问询回复,其他企业的问询回复工作正在进行中。总的来看,相关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问询的问题比较重视,都一一做了对照和回应,形成了独立的可公开的信息披露文件,对招股说明书同步做了相应补充、删改、调整;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也按照要求,出具了专项报告。

  上交所表示,将抓紧时间,对提交和披露的回复进行审核,着重关注回复的针对性、准确性、充分性。在此基础上,启动第二轮问询。

  上交所强调,根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规定,问询回复是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发行人应当保证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上交所高度关注问询回复的质量,并及时向市场公开问询和回复的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在此,对正在准备回复的相关各方,着重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要按照要求予以针对性回复。问询回复应当围绕问询问题,有的放矢,提高针对性,避免答非所问或者避重就轻,防止“挤牙膏式”或“闯关式”的信息披露。发行人及保荐人要结合回复内容,全面梳理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查漏补缺、删减冗余、消除矛盾之处、删除宣传用语,增强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

  二是中介机构要切实核查到位。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切实承担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把关责任,通过执行适当的核查方法、范围及程序,深入分析问询问题,审慎、客观地得出核查结论,并按规定严格履行内核程序,提高核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保荐人应当以补充核查为基础,在问询回复中提供新的证据或材料,避免简单重复招股说明书的已有内容。

  三是行业信息披露需要进一步强化。保荐人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行业研究能力,加深对科创行业的认识,提高对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国内外科技发展水平和趋势的掌握。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在问询回复中对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核心竞争力、行业现状及未来趋势、上下游业务关系、同行业对比、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等事项,作出进一步的专业分析,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更加有效的参考。

  上交所表示,如果发行人的首轮问询回复未能有针对性地回答其问询,或者上交所发现新线索、新情况以及根据相关监管要求需要进一步审核问询的,上交所可在收到发行人首轮问询回复后十个工作日内,继续提出第二轮审核问询。与首轮问询为全面问询不同,第二轮问询将更加聚焦,重点针对首轮问询中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没有说清楚、讲明白的重要问题,通过刨根问底式问询,要求发行人进一步披露信息,便于审核机构对相关事项作出审核判断,便于投资者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