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发布环境损害赔偿新规

2019-05-10 10:44:3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湖北日报5月10日消息,5月9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将探索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根据《方案》,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程序。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赔偿权利人指定部门与赔偿义务人就损害事实和程度、修复启动时间和期限、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与期限等具体问题进行磋商,统筹考虑修复方案技术可行性、成本效益最优化、赔偿义务人赔偿能力、第三方治理可行性等情况,达成赔偿协议。

  对经磋商达成的赔偿协议,可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的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针对武汉钢铁、汽车、石化等行业,环境风险大和生态环境损害事件易发、高发的特点,探索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动企业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将强制保险的性质定位、损害主体、强制范围、鉴定评估、定损理赔等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给付到位,降低污染企业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