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提四项措施兑现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10%

2019-05-15 21:3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文嫣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文嫣)国家发展改革委5月15日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四项主要降价措施以实现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10%的目标。电力行业人士认为,该政策落实将利好工业生产企业等用户,发电、电网环节则面临着不小的压力。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主要降价措施包括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形成的降价空间(市场化交易电量除外),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适当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0.5个百分点;增值税税率和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后,重新核定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专项工程降价形成的降价空间在送电省、受电省之间按照1︰1比例分配。形成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因增值税税率降低到13%,省内水电企业非市场化交易电量、跨省跨区外来水电和核电企业(三代核电机组除外)非市场化交易电量形成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通知》还提出,要积极扩大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模,通过市场机制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

  按照《通知》,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将抓紧研究提出利用上述降价空间相应降低当地一般工商业电价的具体方案,按照程序于5月底前发文,于7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备案。此外,相应降低各省(区、市)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水平。

  “尽管去年一般工商业电价要求下降10%,但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8.5%,创7年增速新高。”一家大型发电企业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表示,电价下降明显有利于工业生产企业等电力用户,同时也令电力行业2018年整体业绩表现优于2017年。但今年以来,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有放缓的趋势,叠加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新能源弃风弃光现象减少,发电尤其是火电企业面临的挑战多于机遇。

  至于电网环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寇伟曾公开表示,受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和电量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今年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一季度公司售电量、收入增速分别同比下降4.9和11.5个百分点,省级电网企业亏损面呈扩大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