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客“绕标”交易亏了钱,反诉券商没把好关,法院会支持谁?

2019-05-23 07:5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卢丹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一般投资者都知道,不能使用融资资金买入非融资标的。但是,有的融资客非要“绕标”——他们在一轮融资标的买卖后,将“融资资金”变为“自有资金”买入非融资标的股票。

  赚了自然皆大欢喜,而一旦亏损,麻烦事就来了。

  这不,就有这么一位融资客,“绕标”后不仅股票亏了,还造成穿仓,被强制平仓后,还欠了券商600多万元。

  为追偿债务,券商将融资客告上法庭。不过,这位融资客不仅不服法院一审判决,还变身原告,反诉券商没有履行好把关职责、在融资融券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并把自己的账户实际出借给别人。

  那么,“绕标”和出借账户的锅,该不该券商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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