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拟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平台调整定价机制应提前7日公布

2019-07-12 15:4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交通运输部7月12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部署,深化道路运输价格市场化改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措施包括: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价格行为,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动态加价机制,通过公司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等方式公布运价结构、计价加价规则,保持加价标准合理且相对稳定,保障结算账单清晰、规范、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道路客运定制服务(含预约响应式的农村客运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实行明码标价,公示服务项目及价格,并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班车客运经营者应至少提前7日在汽车客运站、售票渠道等向社会公布执行票价;班车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还应在客票(含电子客票)标注或者通过售票渠道公示上限票价。鼓励汽车客运站、班车客运经营者向旅客免费提供改签服务。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制定或者调整价格、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或者动态加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

  •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