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股东解除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人寿未能成为万达信息第一大股东

2019-07-23 16:08:5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韩宋辉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7月23日,万达信息发布公告称,公司7月2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万豪投资)、实际控制人史一兵(与万豪投资并称“出让方”)的通知,出让方已于7月23日收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出具的关于同意解除《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史一兵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下称《股份转让协议》)的书面回复,《股份转让协议》自2019年7月23日起解除,自始不发生效力。

  据了解,万达信息控股股东万豪投资、实际控制人史一兵与中国人寿于2019年6月23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万豪投资向中国人寿以每股14.44元的价格协议转让公司非限售流通股份55000000股(下称“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7.942亿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0142%。

  对于终止股份转让的原因,公告表示,截至2019年7月23日,由于出让方无法达成《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条款,交易双方于2019年6月23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无法生效,出让方已向受让方申请解除《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方同意接受出让方关于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的申请,并于2019 年7月23日出具了书面回复,《股份转让协议》自2019年7月23日起解除,自始不发生效力。

  本次股份转让终止后,中国人寿仍持有公司股份10.004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韩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