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等四部门开展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工作

2019-07-24 13:55:5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官网7月24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19〕20号),国家林草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决定开展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工作。

  总体要求为:国家森林康养基地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设施功能,适当填平补齐,避免急功近利、盲目发展,实现规模适度、物尽其用。不搞大拆大建,不搞重复建设,不搞脱离实际需要的超标准建设。符合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建设的别墅等基础设施。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要选址科学安全、功能分区合理、建设内容完整、特色优势突出。

  建设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按照“环境优良、服务优质、管理完善、特色鲜明、效益明显”的要求,建设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健康生活的需要。

  从事森林康养产业的企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组织等经营主体或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特别突出的县(含市、区,下同),符合下列建设条件的,可以推荐申报国家森林康养基地。

  (一)森林康养环境优良。基地区域内森林总面积不少于500公顷,森林覆盖率大于50%,景观资源丰富,气候条件适宜。区域内自然水系水质在二级及其以上,大气等环境指标优良。

  (二)基础设施完善。基地内部道路体系完善,对外交通便利,距离中心城区不超过50公里。康养步道、疗养设施等布局合理,导引系统完备,无障碍设施完善。水、电、通讯、接待、住宿、餐饮、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齐全、符合行业标准并能有效发挥功能。

  (三)森林康养产品丰富。根据康养不同类型(保健型、康复型、养老型、综合型等)开展森林康养活动,自营或与医疗、养老等机构合作开展康复疗养、健康养老等服务,开发森林康养文学、音乐、美术等文化产品,森林康养文化体验与教育多样。

  (四)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运营管理机构健全,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康养专业人员。森林康养餐饮、康养活动、住宿服务等管理流程、技术规范或服务标准健全。以县为单位的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具有两个以上康养基地或康养产业集群,出台并实施支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安全保障有力。基地选址科学安全,游憩、健身设施及场地符合安全标准。具备救护条件,应急预案可操作,消防等应急救灾设施设备完善。

  (六)带动能力强。基地对外开放营业3年以上,有一定的接待规模,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社会反响好。带动当地就业和增收效益明显。以县为单位的国家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已成为当地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

  (七)信誉良好。土地权属清晰,无违规违法占用林地、农地、沙地、水域、滩涂等行为,基础设施建设合法合规,经营主体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主体,3年内无重大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