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专委刘贵祥:新形势下金融风险隐患叠加 给法院带来新挑战

2019-08-20 16:3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艳芬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迅(记者 张艳芬)“当前,中国金融发展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增多,金融风险的集聚将不同程度地以金融纠纷案件的形式进入人民法院。如何应对新形势下金融风险隐患叠加带来的新挑战,成为法院工作面临的重大命题。”在8月20日由上海金融法院承办的“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金融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19年学术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当前,金融审判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

  刘贵祥认为,金融审判的新形势、新任务都对金融审判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他就加强金融审判理论研究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要围绕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开展研究。他认为,金融审判理论研究应更多地聚焦如何树立科学的符合金融发展要求的审判理念,如何发挥新型首例案件的规则宣示功能,推动解决金融资本“脱实向虚”,确保金融审判正确的司法价值导向。

  二是,要围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机制建设开展研究。人民法院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司法审判中建立起科学防范、早期识别、依法处置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三是,要围绕服务保障金融体制改革开展研究。比如,如何进一步完善专业化金融审判机制,公正高效地审理涉众型金融纠纷,加强投资者保护;在金融开放的背景下,尤其是在金融涉外案件的审理中,如何积极行使管辖权,维护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营造公正、透明、便捷的法治化国际营商环境,提高我国金融司法的公信力。

  在刘贵祥看来,上海法院已经在服务保障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金融审判机构专业化建设、处理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推进示范判决机制、完善金融纠纷案件多元化解机制等多个领域,收获了丰硕成果。但是,新时代金融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开放的力度不断增强,金融审判理论研究必须紧跟时代要求,为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金融改革开放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