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拟与江苏基金等公司成立合伙企业

2019-08-22 18:54:3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韩宋辉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22日,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公司、江苏基金及国寿财险拟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与国寿江苏订立合伙协议,并成立合伙企业。

  根据公告,该合伙企业注册资金为50亿元。其中,中国人寿、江苏基金、国寿财险、国寿江苏分别出资30亿元、15亿元、4.5亿元、0.5亿元,分别持有该合伙企业60%、30%、9%、1%的股份。

  公告显示,各合伙人同意指定国寿股权为该合伙企业的管理人。据了解,中国人寿与国寿股权、国寿财险均为国寿集团旗下子公司,相互构成关联关系。国寿江苏则为中国人寿全资子公司。

  据了解,该合伙企业将重点投资医疗、养老疗养、健康信息化管理、医药生产与服务、养生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等大健康产业相关企业或基金,并可将不超过20%的实缴注册资金投资于《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现代产业并购基金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方向的企业或基金。

  公告指出,该合伙企业既可直接投资于项目,又可投资于符合合伙企业投资领域的其他基金。此外,该合伙企业亦可以主导设立或参股多层次、多品种的子基金。(韩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