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开展境内外非关联的并购重组

2019-10-18 10:37:5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宋薇萍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宋薇萍)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10月18日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集成电路产业若干措施》,对重大项目、核心技术和产品攻关、企业规模化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其中提出,临港新片区支持具有国内外重大影响力的集成电路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和投资产业化项目,支持集成电路产业的跨国公司设立离岸研发中心和制造中心,支持企业申请获得国家级和上海市级集成电路重大专项并对扶持资金予以配套,具体奖励、支持措施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专项审议确定。

  在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第一,对集成电路设计类企业,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 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经认定后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实施晋档补差。

  第二,对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类企业,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经认定后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800万元、1200万元、1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实施晋档补差。

  第三,对集成电路装备及材料类企业,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经认定后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800万元、1200万元、1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实施晋档补差。

  《若干措施》明确,对于以上三大支持措施,同一企业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自愿申报其中一类予以支持,且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若干措施》还表示,临港新片区鼓励集成电路龙头骨干企业进行产业链垂直整合,支持其开展境内外非关联的并购重组,成功并购国内外集成电路产业链相关企业或重点研发机构,超过1000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额10%补贴,最高累计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