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信访工作迎统一规范 推进实现投诉、举报、信访“三分法”

2019-11-01 12:2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琼斯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银保监会近日就《中国银保监会信访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信访人对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依照本办法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信访事项。《办法》突出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坚持促进机构融合业务整合。2018年4月机构改革以来,银保监会按照急用先行原则,由办公厅牵头拟定机构整合期间信访工作整合方案并报会领导批准,推动信访工作无缝对接,达到“内部有整合,外部无感觉”。通过起草《办法》形成统一制度,以便统一做法,促进机构融合业务整合。

  二是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此次,通过起草《办法》整合原银监会、原保监会已有的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务实举措,吸收成熟的实践成果,为全系统信访工作提供统一指导。

  三是坚持事要解决加强源头治理。此次编写着眼于推进实现投诉、举报、信访“三分法”,同拟出台的《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办法》《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等相衔接,贯彻“最多访一次”要求,扭住信访矛盾产生的源头,引导有关信访问题在举报、投诉渠道化解,坚决防止信访矛盾上行,信访人频繁走访。

  《办法》列举了依法依规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的信访事项。比如,举报银行保险机构或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银行保险监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涉嫌非法设立银行保险机构或从事银行保险业务,要求监管部门查处的,依照有关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程序处理。

  四是坚持便利群众切实减轻访累。比如,吸收平台短信、录音电话等在实践中已普遍应用并得到群众认可的告知方式,切实为信访干部减负;提升信访便捷性和操作性,引导群众属地信访、逐级走访,采取务实举措对信访部门依法办事、群众依法走访进行双向规范,切实减轻群众访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