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局间隙获取内幕信息 当事人未挣钱还被罚60万元

2019-11-18 18:3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刘艺文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证监会近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花雷利用吃饭间隙获取内幕消息后买入沙钢股份,不仅未挣钱还被证监会罚了60万元。

  李某系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利迅达)总经理,对该公司有决策权。2016年8月17日或18日,李某、沙钢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总裁聂某等人在上海聚餐时,聂某代表沙钢股份实际控制人沈某荣询问李某是否可以把德利迅达和苏州卿峰装入沙钢股份,李某表示同意。

  2016年9月19日,沙钢股份发布停牌公告,称公司“拟筹划资产收购的重大事项,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为IDC大数据”。10月19日,沙钢股份公告称“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1月19日,沙钢股份公告称“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或控股权”。

  证监会认为,沙钢股份收购德利迅达和苏州卿峰的信息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6年8月18日,内幕信息公开时间为2016年11月19日。李某等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李某在北京时常会去花雷经营的饭店吃饭,届时花雷会去陪同。李某与花雷在内幕信息形成至公开期间有通讯联络,其中2016年8月26日,李某主叫花雷通话。

  从开户至2016年8月28日,“花雷”账户累计转入资金190万元,2016年8月29日、9月2日、9月6日,花雷证券账户总计转入2000万元,用于买入沙钢股份。截至2018年12月5日,“花雷”账户未卖出沙钢股份,账面亏损,未取得违法所得。

  证监会认为,花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决定责令花雷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对花雷处以60万元的罚款。(刘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