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析:以更完善负面清单制度体系释放更大市场活力——聚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

2019-11-22 11:44:36 来源:新华社 作者:安蓓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22日公布。这是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来首次年度修订,意味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去年底,我国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2019年版负面清单有哪些新变化?实施一年来有何效果?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从哪些方面着力?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清单更短 事项缩减13%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不再出现在2019年版负面清单中。

  2018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公布,强调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当年10月公布的《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随后,广东、山东、四川、江苏等地相继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各类资本纷纷进入。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既是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稳投资、稳预期的重要抓手。”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郭丽岩说。

  与2018年版负面清单相比,2019年版负面清单共列入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事项131项,减少事项20项,缩减比例为13%。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2019年版负面清单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设立审批”“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许可”等十余项措施放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同时移出部分不符合清单定位的措施,梳理合并部分事项措施,进一步提升清单使用便捷性。

  “移出部分不属于市场准入环节、不符合清单定位的管理措施,进一步突出‘边界法定’;在‘合法有效’前提下,把‘放管服’改革中已取消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及时删除,巩固动态调整的阶段性成果。”郭丽岩说。

  2018年版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类事项4项,许可准入类事项147项。2019年版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类事项共5项,许可准入类事项126项。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禁止准入类新增了“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事项,这是为了更好管控主体功能区各类开发活动,在报国务院批准后列入。

  管理更优 体系更健全

  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仅在于清单“越来越短”。在保证清单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2019年版负面清单进一步优化了管理措施,丰富了信息公开内容。

  ——“全国一张清单”体系更加完善,将“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纳入,至此,产业结构、政府投资、互联网、主体功能区等全国性市场准入类管理措施全部纳入;全面清理违规制定的其他负面清单,取消各地区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23个,提升清单严肃性、权威性、统一性。

  ——全部纳入合法有效准入措施,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等依法新设的准入措施纳入;将“生鲜乳运输、生鲜乳收购站许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等少量符合清单定位的准入措施列入;经合法性审查,将“保健用品批准证书发放(吉林)”“地方铁路运营许可证(含临时运营许可证)的核发(河北)”等地方依法设立的准入措施列入,更好兼顾地区差异性。

  ——进一步扩大清单信息公开内容,公布清单措施主管部门,便于市场主体参考;完成清单事项统一编码,为实现清单事项“一目了然、一网通办”奠定基础。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清单修订广泛征求意见,共收到书面反馈修订意见854条,采纳吸收692条,更全面准确反映市场主体的诉求和期盼。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助理教授任启明说,“稳定性”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核心要义。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功能与价值之一,在于通过优化和整合市场准入环节的管理措施,将其汇集于一张清单并向市场公布,稳定市场主体预期。”任启明说,2019年版负面清单实现85%以上事项稳定与连续,同时进一步提升清单精准适用性,对于健全负面清单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持续破除隐性壁垒 充分释放清单红利

  市场准入全面进入“负面清单时代”,带来哪些变化?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一年来,推动建立统一公平的市场准入规则体系,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提供更大空间,进一步规范政府监管行为。

  “‘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与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将‘剩余决定权’和‘自主权’赋予市场主体,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经济的活力。”这位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制度后,各类资本得以进入一些放开或取消管理的领域;也有企业通过查询清单向地方或部门提出质询,进入一些过去无法进入的领域。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海平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共同构筑形成我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法律规范体系。不管是境内投资者,还是境外投资者,只需查阅负面清单,便可知晓能否投资的行业、领域和业务,无须再从大量法律、法规、规定中找寻依据。

  郭丽岩说,负面清单管理措施逐步放开,涉及破除隐性壁垒等更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加力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和不合理准入限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已破除的问题不会死灰复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关键是发现各类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发现一起,推动解决一起。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以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多措并举推动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