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2020-01-10 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上海市人民政府1月10日消息,为深入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发挥上海核心城市功能和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国家战略更好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到2025年,上海“五个中心”核心功能和服务辐射能级显著增强,跨区域多领域深化合作达到较高水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建立,上海龙头带动作用更好发挥,努力形成长三角共性与个性相得益彰、合作与竞争相互促进、集聚与辐射相辅相成的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格局。

  到2035年,上海城市核心功能更加凸显,现代化经济体系率先建成,城乡实现高质量融合发展,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基本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的核心城市,基本建成令人向往的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引领长三角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建设世界级的信息基础设施标杆城市。推动5G网络规模部署,打造“双千兆宽带城市”。到2025年,实现5G网络市域全覆盖。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综合应用示范,打造若干5G网络建设和应用先行区。构筑“城市神经元系统”,赋能“城市大脑”。完善全市互联网数据中心布局规划,试点毗邻地区网络互联。推动广电、网络、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加大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领域推广力度,提升网络和应用基础设施的IPv6承载能力。到2025年,上海网络、应用、终端全面支持IPv6。

  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出台上海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开展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化科技人才和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规划土地、财政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政策。扩大外资参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范围和领域。推动长三角优质科创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联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长三角协同创新产业体系总体方案设计,合力培育“长三角科创圈”,共同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加大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放共享力度,完善长三角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构建长三角科技资源数据目录体系,推动建立区域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服务机制。拓展“科技创新券”“四新券”通用通兑范围和领域,在合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共建产业创新平台、强化创新政策协同等方面出台一批新举措。

  持续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和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积极开展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加快建设全要素科技成果对接转化平台和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共同打造长三角高端制造业主阵地。通过实体化运营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服务G60基地、建立特色产业基金等方式,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科创型企业的成效。深化G60科创走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试点,在推动长三角政务服务一体化中发挥先行先试的区域作用。

  持续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打响优质高端的“上海服务”品牌,扩大服务半径和辐射范围,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提高服务型企业提供解决方案、开展跨地区业务、运作全球市场的水平。打响享誉全球的“上海制造”品牌,加快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聚焦发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培育生物医药、民用航空、前沿新材料、智能网联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提升上海制造在质量、标准、研发、设计和管理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加快迈向全球卓越制造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