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受疫情影响仍无法申报纳税企业可补办

2020-02-27 18:4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苑)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付树林27日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表示,受疫情影响在2月份征期结束后,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继续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另外,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各级税务机关还将依法及时核准其延缓缴纳税款申请,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渡过难关,最大程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维护纳税人权益。

  据介绍,为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税务总局针对纳税人非常关注的纳税申报问题,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两次延长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除湖北省外,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延长到了2月28日;二是对于纳税人在延长后的2月份征期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还可以依法在征期内申请延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