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推进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配套规则修订

2020-03-01 12:5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祁豆豆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祁豆豆)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正式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相关业务安排的通知》(简称《通知》),并就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的业务安排答记者问。

  为做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衔接安排,平稳有序推进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总体安排,上交所发布了《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重点关注《证券法》《国办通知》规定的发行条件、上交所规定的上市条件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有关信息披露要求,督促发行人完善信息披露内容。二是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审核流程和时限、发行及上市安排参照现行规定执行。三是要求发行人、承销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按照《证券法》《国办通知》等规定履职尽责,明确主体责任。四是明确衔接安排,3月1日前上交所已受理的项目按现行规定完成上市预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之后,在优化发行上市审核工作的同时,上交所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向,加大对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引导投资者树立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意识,推动各方参与主体归位尽责,推进债券市场司法救济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与各方共同建立公司债市场良好的投融资生态。

  在自律监管方面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信息披露,进一步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发行上市审核制度。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上交所将在关注其是否满足发行、上市条件的同时,重点以信息披露审核为核心,督促其充分披露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

  二是申报即纳入监管,继续压严压实发行人和证券服务机构责任。发行人诚实守信、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是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上交所将督促证券服务机构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和核查把关责任,切实发挥“看门人”的作用。对于涉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交所将采取监管措施,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上交所表示,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扎实推进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的配套规则修订、市场组织、服务培训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审核效率,推动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改革的平稳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