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协会发布地方政府债券信评业务自律规范指引

2020-03-03 10:3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常佩琦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为强化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业务,3月3日,中国国债协会发布《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自律规范指引》(下称《指引》)。《指引》自今日起实施。

  国债协会有关负责人解释了《指引》出台的背景,信用评级作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地方政府债券发展中从无到有,是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总体得到各方认可。

  “但评级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有待规范的现象,如评级结果同质化、投资者对评级结果认可度较低、评级质量难以有效检验、评级机构发展良莠不齐等,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的市场化水平,不利于地方政府债券市场乃至整个债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该负责人表示。

  从内容来看,《指引》包括总则、信用评级机构及人员、信用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自律管理、附则六章,共四十一条。

  首先,《指引》明确了协会的自律管理主体地位。其次,《指引》对评级机构及其人员在开展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业务时应遵循的一般原则、评级业务及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明确说明。

  第三,结合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特殊性,《指引》作出两方面具体规定。一是明确协会就关键量化评价指标及其最低权重给出必要指导意见,供评级机构使用,以提高评级结果质量与可比性;二是不同于目前评级机构只披露地方政府债券最终评级结果,《指引》要求评级机构详细披露地方政府债券评级模型打分表及结果,指标应至少披露至二级指标,涉及调整项的应当一并披露,以提高评级过程及结果披露透明度,更充分揭示地方政府债券风险情况。

  国债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协会将研究制定信用评级机构从事地方政府债券评级业务胜任标准及认定程序、评级作业时间标准、市场化评价规则及指标体系、自律处分等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同时加强与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及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证券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协调配合,并将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对《指引》进行完善。(常佩琦)